市城投公司黨員活動室管理制度
按照創(chuàng)建示范黨支部有關(guān)黨員活動室標準要求,經(jīng)裝修設(shè)計,公司黨員活動室基本具有“八有”標準,能夠承擔黨支部進行政治生活、“三會一課”及其他形式黨員教育活動與相互交流的場所職能。為了更好的搞好黨員活動室的建設(shè)與管理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黨員活動室的管理由公司支部負責,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,組織委員進行日常管理。
二、黨員活動室的一切設(shè)施要嚴格管理,不得隨意更改、外借或丟失。
三、活動室使用情況要及時做好記錄。
四、活動室所配備的所有物品,應妥善使用,用后按原樣擺放好,不得隨意外借,如損壞、丟失照價賠償。
五、室內(nèi)書籍報刊雜志借閱,需按規(guī)定辦理手續(xù)。
六、活動室使用后要及時清理打掃,保持整潔。
七、在黨員活動室參加黨務活動室,參加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,組織委員做到簽到工作。